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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借点击率 敲键盘码字不可能成为富豪

时间:2015-11-09 11:23:00    来源:爆侃网文综合整理    编辑:爆侃网文 字号:TT

只要在网络中输入“网络作家”,首先跳出的必有“网络作家财富榜”。在这些榜单中,最热网络作家的收入甚至已经超过了一线明星。一份榜单显示去年排行第一的唐家三少仅一年的版税就达到5000万,超过了演员周迅的4800万。有媒体统计,连续三年蝉联收入冠军的唐家三少,资产早已过亿。

凭借居高不下的人气基础,网络小说已经成为娱乐大资本的必争之地。被业界视为网络小说人气“扛鼎之作”的《鬼吹灯》与《盗墓笔记》都于今年被影视化。前者将故事系列拆分销售给两家影视公司,银幕上将出现两部投资过亿的改编电影;后者版权被某视频网站购得,以每集超过500万的制作成本,登顶网络自制剧之最。虽然影视公司与作者对版权费都闭口不谈,但根据“版权购买成本约占制作费成本5%”的行规来算,两部网络小说的影视版权费基本都在百万级别。

“2012年手机游戏与电影市场大爆发,得粉丝者得市场,内容年轻化而且具有知名度的网络小说,成了撬动产业的利器。”阅文集团副总裁罗立告诉记者,网络小说版权真正受到重视是近3年的事。“10年前,网络小说版权费用只有十几万,《诛仙》等粉丝量几乎可以与‘盗墓系列’媲美的顶级网络小说,版权也只卖到五六十万。那时出售游戏、影视版权,被网络小说作家视作一种提升知名度的广告行为。而如今,版权收入已经翻了10倍,网络小说影视版权收入已经进入百万级,而游戏版权已经高达千万。”

网络小说动辄百万的版权收入,彻底打破了人们对网络小说“不赚钱”“血汗工厂”的成见。然而这个令人欣喜的数字真的已经改变网络小说作家的整体收入水平了吗?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个论断并不成立。

以国内卖出版权最多的某大型网络文学网站为例。目前该网络平台共有注册写手约400万人,其中与网络平台正式签约,也就是可以通过阅读量得到稿酬的只有几万人,约占写手总数的1%,其余写手的小说都是免费被读者阅读,不带来任何收入。每年,这些签约作者的小说中,大约又会有100部左右“现象级”高人气作品冒尖,它们成为游戏、影视等娱乐资本争相收割的对象。如此算来,在网络写手中,真正享受到IP福利的“幸运儿”还不到万分之一。

那么余下的99.99%的写作者的收入状况又是怎样的呢?其中约有1%的作者在粉丝数达到网站要求后,会被聘为签约作者。他们的文字在上架后一般以0.05元/千字计算,再乘以点击量。一位网络小说平台资深编辑透露,签约作者的收入一般分为三档,较低档的点击率维持在千位数,每月可获得2000-3000元收入;中档月入几万;最高档的点击为亿级,年入达到百万。而版权身价百万的网络小说基本都出自这批年收入就已经能到达百万的作家之手。

在这位编辑看来,网络小说写手收入“两极化”被点击至上的粗暴商业逻辑,变得越发明显。而每年进入网络作家富豪榜的作者,他们的影视、游戏、出版物的版权收入都超过了一般作家赖以为生的点击量收入。如果得不到娱乐资本的垂青,仅凭借点击率基本没有登上富豪排行榜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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