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作家的“出镜率”?
指的是作家经常被文化媒体关注,经常参加自己或他人的新书发行推介会,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包装自己,甚至炒作制造热点、成为话题人物乃至明星化、娱乐化……
近日,《人民日报》刊发文章《“出镜率”同样在考验作家》,指出一些作家存在这样的心态,因为“害怕被覆盖、被淹没、被遗忘”从而追求“出镜率”;因为是新晋作家所以要“先混个脸熟”;因为“半年不发表作品便有恐慌感”,所以“十天半月赶出一活成为常态”。
当今文坛,作家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拥有读者的,另一种是拥有粉丝的。
拥有读者的作家基本是以埋首书斋、写作、出书为主,被我们称为传统作家;
拥有粉丝的作家被称为明星作家,他们不但写书出书,还包装自己,出现在各种电视节目或营销活动现场,像明星一样生活在聚光灯下。
第二种作家中,有热衷于“作家富豪榜”的,有喜欢在衣香鬓影的商业活动中推介自己、走秀的,有在文化人格、文化行为上甘愿做市场化和商业化作家的,有喜欢通过团队把自己包装成类似娱乐明星一样的,有喜欢炒作以吸引眼球占据媒体娱乐版的,有热衷于掀起文坛“口水仗”来为自己增加知名度和曝光率的,有热衷上电视做广告代言的……
作家热衷于“出镜率”,是耶?非耶?
其实,对于作家该不该“出镜”,在文坛也是存在争议的。
曾有一位作家针对一档作家真人秀节目说,作家追求曝光率并没有错,“我认为去评判一个作家的好坏,不应该通过他的社会活动,而要去关注他的作品。
一个作家,他的最新作品能不能代表他这一阶段的水平、与以前相比有没有进步,这才是最重要的。但适当增加曝光率,可以使读者看到作家的另一面”。但是,对于作家热衷参加各项活动而被媒体关注,社会各界特别是文化界的声音中,批评总是多于褒扬的。
人们希望作家在文学创作方面谨守踏实、严谨、专业的行为准则,不要被冠以“明星”,成为娱乐化、迎合大众趣味的人物。
没有一位真正的好作家是通过频繁“出镜”被包装宣传出来的。真正的作家,魅力来自他的自由思想、独立人格以及超凡的才华。作家,是以他的文本征服世人,而不是看他的出镜率怎样。
在“出镜率”这面镜子面前,在面对这个时代的种种欲望和诱惑时,作为一个作家,是热衷追求明星价值、娱乐价值乃至商业价值,纵容自我的心灵状态和精神世界变得浮躁甚至焦虑,还是坚守应该具有的精神姿态、安静的心灵和静默而坚定的灵魂?必须做出抉择。
人民日报原文:“出镜率”同样在考验作家
在一个信息海量呈现、资讯以秒更新的时代,作家的定力受到空前考验。
害怕被覆盖、被淹没、被遗忘的心理或隐或现地影响着这个时代的文学创作。“先混个脸熟”成为一些新进作家的现实策略,而在不少成名作家那里,维持“出镜率”亦成为写作的重要驱动力。
半年不发表作品便有恐慌感,可视为新老作家们的集体心理写照。十天半月赶出一活成为常态,“十年磨一剑”成为让人感慨、追忆和仰慕却无意效仿的“古人行迹”。
除了创作上的加速外,审美追求亦日渐窄化。“把故事讲好”这个最基本的要求成为最高要求,“好看小说”这一古怪提法大行其道。何谓“好看”?
在主要依靠麻将和电视剧度日的读者那里,地摊文学远比《红楼梦》和《百年孤独》好看。
而有的人眼中,连托尔斯泰也不够“好看”,《宇宙奇趣》和《暗店街》才够好看。
在一片“要好看”的催促声中,技术娴熟或不那么娴熟的作家都努力将作品打磨成“韩剧脸”,腔调温柔,与读者一起营造温馨加感动的“局面”。
在海量的作品中发现一张个性鲜明、气质独特的“脸”,已经越来越难。但这样的“脸”,或许才是严肃文学作家所应当追求的。
“虚热浮躁”,是文学不可回避的病症。但是在“虚热浮躁”之中(而非之外),向经典靠拢的努力始终存在。任何作家都明白,摆脱被淹没、被遗忘的终极方法是写出经典。
有抱负、有能力的作家即使被大流裹挟,也会挣扎着向经典的彼岸游去。
于是,分裂现象在这类作家身上产生了:一方面辛苦地追求“出镜率”,一方面也未曾放弃更加辛苦但又含有真正乐趣的经典化努力。
表现在具体的创作上,则一方面向发表和出版的时代标准妥协,不时提交能被迅速接纳的“作业”,另一方面以沉潜与慢来打磨独异之作。
这种分裂背后其实是价值观的分裂。而经典之所以在我们这个时代难以出现,恰恰不在技艺(这代作家的整体技艺已经高出前人),也非经验的匮乏(这个时代所提供的经验如此庞杂、新鲜,甚至令人瞠目结舌),而是在这种试图两头讨好的分裂中难以建立自足的价值体系。任何经典作家都有一个自足的价值体系。它决定了作品所能抵达的深度、高度和完整度。
我无意责难他人。无论怎么写,要想到达一定的质和量,都不容易。我所要做的是自省,从内多欲而外摇摆的状态中拔离出来,回到纯粹而坚定的初心。再从初心出发,努力去建构一个自洽的文学小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