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要畅通网络作家从业人员职称评审渠道,要与国有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艺术专业人员在职称评审上享有同等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要畅通职称评审渠道,拓展评审范围,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
要充分发挥文联、作协的优势和作用,坚持文联、作协作为职称评审主渠道,积极支持其按程序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面向包括网络作家群体在内的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
把品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重点考察艺术专业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和从业操守,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
用人单位可通过考核测评、群众评议等方式全面考察艺术专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剽窃他人艺术成果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艺术专业职称评价亦推行代表作制度,同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推行代表作制度
将艺术专业人员的代表性作品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丰富代表作形式,严格实行代表作审核制度,重点考察作品质量,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受群众欢迎作为重要依据,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坚持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相统一。
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人才倾斜机制,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艺术专业人员,放宽学历、年限要求,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其在海外从事艺术工作的经历和贡献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不简单把海外教育、工作背景等同于专业水平。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和科研能力要求,引导艺术专业人员深入群众、深入生活、扎根基层。
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
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情况,制定地区标准。具有自主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单位标准。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