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审理了两起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两起案件的被告人乔某、谭某均是北京新浪阅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签约作者。
法庭调查显示,被告人乔某和谭某分别于2013年8月和10月与新浪阅读签订合作协议,后新浪阅读将乔某创作的小说《乡村小子猎美记:山野猎妇》、谭某某创作的小说《命犯桃花:女校男医师》通过新浪读书栏目在网络上公开发表并销售。经北京市公安局审查鉴定,两部小说存在淫秽内容,为淫秽小说。经查,《乡村小子猎美记:山野猎妇》单章购买次数为62524次,共计获利24695.9元;《命犯桃花:女校男医师》单章购买次数为112317次,共计获利9164.29元。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乔某、谭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书刊,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两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