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组织召开“剑网2016”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内蒙古打击侵权盗版“剑网2016”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剑网2016”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从2016年7月至11月,利用5个月的时间,将突出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新闻、影视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保障有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重点查处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广告联盟、私人影院(小影吧)等平台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网络版权正常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转载新闻作品的版权秩序,营造网络版权良好生态。会议上自治区版权局要求各盟市对辖区内重点网站及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销售平台、网络广告联盟、职能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等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清查音乐网站、新闻网站、网盘、APP、网络广告联盟、网络字幕组及应用程序商店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组织辖区内重点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侵权盗版问题,对检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据悉,自治区版权局根据前期举报投诉和检测结果,确定一批案件线索,部署给盟市案件查处工作。各盟市对侵权盗版问题严重、广大权利人反映强烈的网站、网盘、APP、广告联盟进行查处。各盟市要充分利用12390反盗版举报热线电话等途径以及各地的投诉举报平台,收集案件线索。要摸清本地区音乐、影视类网站的底数,针对各家网站实际情况,梳理出涉嫌侵权的高危网站予以重点关注,对违规的网站要求限期整改,对违法的网站要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通过网站、贴吧、微博、微信等方式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通过浏览器、搜索引擎等方式传播文学作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