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芈月传》自播出以来,与火热收视相伴的还有围绕该剧产生的争论以及官司诉讼。日前,该剧同名小说违约出版发行案二审宣判,法院终审认定蒋胜男违约。
花儿影视公司通过其官方微博公开表示,根据双方约定,电视剧《芈月传》原创编剧蒋胜男不得先于电视剧《芈月传》首播时间(即2015年11月30日)提前出版发行小说《芈月传》,但自2015年8月起,蒋胜男通过浙江文艺出版社就已陆续出版发行《芈月传》小说,截止花儿影视起诉时已出版发行至第4册(全6册)。
2015年11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就蒋胜男提前出版《芈月传》小说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1月24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蒋胜男违约,判令立即停止同名小说的出版发行,但对此结果蒋胜男不服,并提起上诉。
2016年4月18日,该案二审终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全部事实的认定,肯定了一审判决的法律正当性,确认了蒋胜男的违约行为,但因自2015年11月30日起蒋胜男已可以出版、发行小说《芈月传》,故二审判决不再限制蒋胜男出版发行小说,同时,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均由违约方蒋胜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