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第一次亲密接触》在BBS上的发表开启了华语网络文学时代。
然而,时下,网络文学已不只是网络文学。
数据显示,盗版网络文学致行业年损失近100亿元,七成以上用户会通过正版网络文学渠道获取内容,但获取到内容后,用户开始分支,四成以上的用户会同时摄取盗版内容,而仅有26.5%的用户会继续保持看正版网络文学。
对此,腾讯公司法务部总经理江波痛言,“我相信在面对盗版的时候,网络文学作家的心是在滴血的。”
盗版致作者遭物质和精神创伤
艾瑞咨询调查发现,2014年盗版网络文学如果全部按照正版计价,PC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将达到43.2亿元,移动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达34.5亿元,衍生产品产值损失21.8亿元,行业损失近100亿元。而根据网络文学盗版损失模型,如果按照5:5的分成,2014年网络文学作者整个团体将会损失38.9亿元的税前收入。
知名网络文学作家蛇发优雅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作者对反盗版的态度一直是很坚决的,因为盗版一直在侵占自己的利益,从物质和精神上都受到了很严重的创伤。
“统计显示,仅靠写书能够养活自己的作者不到5%,我们这个行业绝大多数的从业者很辛苦,但付出跟回报很不成比例。为什么我们这个行业蓬勃发展了,但作者没有特别的改善?就是盗版问题很严重。”蛇发优雅对记者说。
“我们写的每一个东西,都浸透了我们的心血,当我们看到盗版的时候,心里会很不好受,而且很多人可能连一声谢谢都不会说,让我们觉得付出的心血一点回报也没有,反而会受到伤害。”蛇发优雅说。
据蛇发优雅介绍,贴吧的一些读者,对作者是很不尊重的,如果更新的少了,或者发的晚了,他们就会对作者进行人身攻击,发一些很难听的话。
“比如说,你的家人是不是又出问题了,我祝愿你的家人会怎么样。我们看到这些言论,对我们的打击是很大的。”蛇发优雅举例说。
侵权手段更隐蔽损失更严重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作为第一提案人,联合多位新闻出版界的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促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提案》。
据聂震宁介绍,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盗版侵权模式变得更加复杂和隐蔽。目前,我国网络盗版行为日渐猖獗,网络版权侵权盗版的形式主要包括网络站点侵权模式、文档分享平台侵权模式、云储存侵权模式、应用软件(APP)侵权模式等。
以文档分享平台侵权模式为例,很多文档分享平台对于注册成员并不要求实名制,再加上对海量的上传文档无法做到精确的审查,导致侵权人可以任意上传未经授权的作品而逃避处罚,使得文档分享平台成为非法传播网络文学作品的重要途径。
腾讯集团高级执行副总裁汤道生进一步指出,一些人出于对商业利益的追逐,用技术创新来掩盖盗版的原罪。各种互联网的技术被应用于网络盗版,原有盗版模式并未消亡,P2P的分享文件、深度链接、云盘盗版层出不穷,搜索引擎转码、浏览器聚合,移动app盗版屡禁不止,甚至侵权规模更大,手段更加隐蔽,损失更加严重,尤其是网络文学作品的盗版是“重灾区”。
“在网络几乎全面覆盖社会生活的今天,网络盗版行为的危害性可谓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日渐猖獗的网络版权不仅损害了作者权益,损害了包括网络平台在内的所有具有专有版权媒体的直接利益,也使得整个数字文化的前景令人堪忧。”聂震宁如是说。
违法成本低致网络文学“秒盗”频发
“关于维权这个事,我能说的很少,因为对于作者来说,这方面能做的很有限,我们很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很难,主要是找不到维权的对象、缺乏维权的渠道、维权跟付出不成对比,赔偿所获得的收益跟损失相比很微弱,甚至抵消不了时间成本。”蛇发优雅说。
阅文集团法务总监王峥在从事网络文学法务工作八九年了,见证了盗版技术的不断变化。谈及盗版为何猖獗,他告诉记者,技术进步实际上降低了盗版的成本,丰富了盗版内容渠道,也提高了打击的成本。
王峥举例说,他曾经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例,有一家侵权盗版网站的刊登者只是一个兼职的人员,他开设盗版网站以后,除了使用一套专门简单的技术程序进行运行维护外,每个月不用做什么事情,仅仅通过广告和各种流量变现就能获得将近三四万元的收入。
深圳市罗湖区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网络文学作家唐亦丽坦陈,在办理传统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最困扰的就是究竟应该如何计算侵权赔偿额。事实上,通常都是由法官自己酌定,最后得出一个数额。“这个数额很多时候远远低于权利人的预期,有人比喻,法官常常将打侵权人的板子高高举起,又轻轻拍下。”
在中国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看来,网络文学“秒盗”频发与违法成本低不无关系,法律赔偿额低助长了侵权盗版行为的蔓延。他举例说,当年盛大文学状告百度获法院判赔50万元,这是网络文学第一个获得最高的法定赔偿额,但对于上百亿美元市值的企业来讲产生不了任何作用。
应建多元主体参与版权保护体系
聂震宁提出,为应对蝗虫一般的野蛮生长的铺天盖地的侵权,正版网站和著作权人自行维权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人力、财力成本都难以支撑,为此,应该加大司法机关查处网络侵权盗版的力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对侵害著作权作品数量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网络平台企业引入惩罚性赔偿;倡导和鼓励权利人进行版权登记、鼓励正版网络平台自愿向版权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甄别盗版网站站点。
汤道生认为,产业的自由发展并不是无序的野蛮生长,不论技术是如何改变世界,任何产业、任何生态都会有自己的规则,任何商业模式背后都有商业伦理和法律制度的约束。只有政府、行业、企业、网民多方面的努力,充分尊重版权,保护版权,加快形成司法、行政、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版权保护体系,让规则更清晰,监管更严格,执法更常态,维权更有效,才能让内容的拥有者得到尊重,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整个互联网行业长期发展。
针对网络文学领域依然是侵权盗版的重灾区,侵权盗版屡打不绝,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宋建新副司长近日披露,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正在加快研制网络文学作品数字内容标识系统,以便动态反应新增网络作品的数量、品种以及规模,标注作品的出版单位,发表机构等信息,并在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实行。
“我们将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完善作品管理制度,逐步推动网络文学作品登记识别、存储分类的作品技术研发,建立编目系统,版权信息系统和社会公示及查询行动,为网络文学作品保护、产业链的深度开发,提供有效的信息、科学而可靠的支撑,从而推动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版权保护体系。”宋建新透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