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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报:两朵“桃花”的“版权债”

时间:2017-03-03 23:21:14    来源:爆侃网文综合整理    编辑:爆侃网文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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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正在电视台和网络平台播出的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收视率与抄袭热议齐升,一些网友指责《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著小说抄袭网络小说《桃花债》,甚至还有网友列表一一进行对比。对网友所称的抄袭,《桃花债》作者“大风刮过”称,与别的抄袭相比,这个只是“小打小闹”,“但是这种方法当时确实很让我困扰”。

近来,抄袭俨然成了网络文学圈内关注度最高的话题,特别是网络小说改编热潮中,一些“爆款”网络小说改编后往往会引来更大的抄袭热议,比如《甄嬛传》当年被指抄袭了《寂寞空庭春欲晚》等十几部网络小说,《花千骨》被指抄袭4部网络小说,而《锦绣未央》原著被指抄袭200多部网络小说,并有作者以版权受到侵犯为由提起诉讼。

“这些只是冰山一角。加强引导,规范行业管理,提高作者创作自律,规范网络文学创作十分重要。”中国作协研究员、全国网络文学重点园地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副主任肖惊鸿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强调。

抄袭已成行业顽疾

其实,早在几年前,网络上就出现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否抄袭《桃花债》的争议,对此,“大风刮过”于2015年在其微博上发文称,“写文这么多年,抄过我文的文章,估计能组个文学网站。抄完了卖版权拍影视的,也不止这一部。”

而对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她表示“没抄多少,就是用了点句子,有点套写,拼了几个人名,然后还有那个结尾。故事架构和背景体系都跟我的文章差别很大。”

网络文学为何抄袭争议频出?

在肖惊鸿看来,这是因为网络文学是在网络上生产、发表并传播的,其本质属性有别于传统文学。作者与读者的互动性,让网络文学创作脱离了传统文学创作的模式,走向了海量的类型化创作方向,而类型化创作的特点就是创作手法的借鉴。

“网络作者每日更新几千到万余字,没有强大的原创力是难以坚持下去的。海量创作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网络小说,即使没有抄袭也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别人的创作成果,特别是那些质量不高的类型文。”

肖惊鸿指出,网络写作门槛低,更新强度大,近年来IP热持续升温,网文改编的利润大,市场需求高,这些不仅催生了网络小说的类型化,客观上也助长了网络小说创作者的功利化心理,所以出现“一部书抄袭200多部书”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也同样认为,相较于传统出版的三审三校机制,网络文学的审核机制还不完善,每日大量更新的特性很难保证原创性。一些网络小说作者和平台的版权意识不足,导致大量抄袭出现。

“如果构成侵权,作者和网络小说平台一般需要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而影视剧制作方在有些情况下也有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他强调。

治理有待多方合力

在当下国内文学界,网络文学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存在。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由网络文学作品转化出版的图书多达5002部,改编的电影515部,电视剧568部,游戏201部和动漫130部。但同时,逐渐凸显的抄袭等问题也制约着行业健康发展。

2016年7月,由中国作协网络文学委员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阅读工作委员会共同发起主办的网络文学行业自律倡议书新闻发布会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50余位文学网站负责人、网络作家等共同发布网络文学行业自律倡议书,呼吁要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于创作过程,完善编辑制度,把好网络文学品质关;加强版权保护,抵制侵权盗版,积极构建网络文学版权保护长效机制等。

“有效解决网络文学市场中的抄袭现象,引领网络文学健康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肖惊鸿表示,除依靠政策、法律对网络文学市场加以引导、规范之外,也需要整个行业从业者加强自律,加强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自觉杜绝抄袭剽窃,提高从业者的业务素养。

她认为,网络文学从业者对文学要有敬畏之心。用金钱绑架文学,把文学变成市场的奴隶,甚至在利益驱动下抄袭剽窃,这是对文学的亵渎。要加强对网络文学的宣传工作,加强版权保护。要呼吁全民读书,加强审美教育,让真正优秀的原创网络文学作品引领创作,引领社会风尚。

网络小说虽然获得快速发展,但很多作品质量较低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张洪波表示,网络小说亟待提升自身质量,同时应在网络小说创作、出版、传播、改编过程中加大版权教育,加强平台管理、行业监管,共同引导网络文学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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