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一些网络文学写手在网站上如鱼得水,别说一天能敲出多少字了,简直就是直接“敲出钱了”。
于是有媒体惊呼,这是在生产垃圾,是污染文学,毒害读者,于是就有文学批评家与文学的“前辈”们开始“忧心”斯文扫地了,说网络文学被沦为“经济作物”了。
反对把文学当作“经济作物”侍弄的人担忧文学一旦失去“艺术的含量”就不是“精神文明产品”了,担心“经济作物”的网络文学冲击了作家的良知,让一些已经在文学创作上赢得读者认同的作家(不知那点击数百万的文学网站算不算赢得了读者的认同),也跟着乔装打扮,也去种植“经济作物”了,使一大批不良作品充塞了文坛,离开了世代中外作家认同的文学价值取向,无端地制造文学的“点击量”……就是制造出世纪怪胎。
网络文学确实是速成的、快餐的,甚至大部分是粗制滥造的,但海量的网络文学中,总会出现一些精品。
一种新兴的文学样式产生,必然会经历一些曲折,厚积薄发,在市场的考验和群众的选择下,逐渐过滤,最后留下来的,便是其中的经典。
那些喜欢看《甄嬛传》《步步惊心》《何以笙箫默》《鬼吹灯》的中老年同事,听说这些都是出自网络文学时,也往往一脸惊愕。
我也曾接触过几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他们谈起网络文学,一方面是对其内容的不屑,一方面是对其市场欢迎度和稿酬的羡慕。
其实,真正的文学家应该不会嫉妒郭敬明的“名利双收”吧,不会羡慕郭敬明也追随着写市场化的网络作品吧。
如果作家们一看见有人能用网络实现“名利双收”也“上山入伙”,那说明他压根儿就是个爱名、爱钱的写字人。
其实郭敬明能干成的也无非是媚俗,讨好“未成年”大众的阅读欲求,侍弄好了几片“经济作物”的高产田,这有什么可奇怪和不可忍受的。连我们新闻出版部门的审读机构都没开口说话。
我们的作家、学者有什么忍受不了的。创作自由不能只是一部分人的自由?创作自由不能不包括写字、出版吧?创作自由不能不包括网络文学,或把文学写成“经济作物”吧?
如果不把网络文学写成“经济作物”,那么把网络文学写成“青春偶像”行不行?写成“生命的虚无”行不行?这个可写,那个就不可写,那该是一个什么时代?
我们这个时代要说有了巨大的进步,如今没人打压写小说的了,可写小说和写过小说的“强者”却在指责别人利用网络文学写“经济作物”了。网络文学要是真的能长成“经济作物”应该庆贺,那可就是既环保、又投入少的“双效”“文字经济”了。
其实,文学中的小说就是用来“媚俗”的,它的原产地就是在俗人俗物“聚堆”的民间讲的故事。
我们干嘛非要神圣一个原本就不是神圣的东西呢?主张“文学要有艺术含量”的学者们神圣不了“纯文学”,郭敬明也夸大不了他的网络“最小说”。
谁是文学的“优良品种”,谁是文学的“经济作物”,前提是要让人家成长才行呀。就是长成不结穗的光秆儿庄稼,还可做料草嘛。即便有几株带毒的野草冒出,还可下药治病呢。我们谁都没资格把“经济作物”连根拔掉吧。
如今传统纯文学期刊在政府扶持下,阳气上升,但每期销量超过五万册的不超过十份。
大多数期刊每期的发行量都是几千册甚至几百册。
这些销量的大部分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例行征订和杂志社的友情赠阅或摊派。连读者都寥寥无几,再标榜自我价值还是有些可怜呀。
相信大众的审美能力,相信阅读市场的淘汰力量,也要相信我们审读机关的“把关”能力。就是有文学真的沦为“经济作物”也没什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