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二十多年的发展经验固然值得重视,但我们既不能无视资本在网络文学生产中的决定性作用,也不能放弃应有的批评尺度。正是由于资本的触角在网络文学领域中不断延伸,才致使今天的网络文学呈现出如商品拜物般神秘莫测又暧昧不清的面孔,而在这幅面孔之后,真实的矛盾往往隐匿起来。
在对商品秘密的分析中,马克思讲道:“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同样,如果我们把网络文学当作一种所谓的文学既成事实,当作在所谓网络时代文学的应然形态,实际上也就陷入了一种“文学一般”的形式。
参照马克思对商品秘密的揭示,我们认为,制约网络文学健康发展,或者更理想地说,制约网络文学成为一种“民族—人民”文学的真实矛盾从根本上来说有两个。
其一,数百万网络文学工作者与资本方的矛盾。网络文学不能等同于我们谈论“文学一般”时所说的那种属于文学的“创造性”,它当然也需要文学创造的能力,但此时,它首先已经不再是一种个性的创造性,而直接是一种社会的创造性,一种被资本改组和收编的创造性。这就是为什么网络文学工作者几乎无一例外都难以在网文写作中收获满足和喜悦。
作为文学网站的运营商和网络写手,17K小说网的创始人刘英(网名“血酬”)认为,网络文学在初级发展阶段最大的矛盾,就是网络文学的收入增幅远远满足不了作者日益增长的稿酬需求,而从商业文学网站运营者的角度来看,对作者利益的伤害已经使得行业的危机隐现。
其二,数亿网络文学读者真实而丰富的阅读需求,与高度预设的类型化生产机制之间的矛盾。目前将网络文学指认为通俗文学的论点,多是从马斯洛心理需求层次理论出发,认为网络文学是迎合大众读者,“满足大众心理乃至生理需求”,“为读者提供快感补偿与情感体验功能”的通俗文学。
在起点中文网总编辑廖俊华看来,社会大众阶层“在内容诉求上表现出很强的对非愉悦剧情的排斥,具有明显的追求大脑中奖赏机制的行为”。他甚至认为,“在进行通俗娱乐文化产品的体验当中,受众实际上是在追求刺激多巴胺的分泌,进而产生愉悦的感觉,以‘奖赏效应’弥补现实中的挫折导致的各种焦虑”。
然而,通俗文学从来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特定的文化格局中获得相对的定位,其功能形态也并非总是固定不变的,更不必说一个时代的通俗文学常常会在另一个时代成为严肃文学的经典。同样,通俗文学的读者大众也并非一个超历史的群体。
网络文学被定性为满足大众趣味的通俗娱乐文学,然而美国著名学者洛文塔尔曾明确指出,“不能把‘大众的趣味’作为一个基本范畴,而是要坚持查明,这种趣味作为技术、政治和经济条件以及生产领域主宰利益的特定结果,是如何灌输给消费者的”。这就意味着,所谓的大众心理需求不只是网络类型文学的服务对象,更是后者生产的一种结果。
网络类型文学生产中真实的矛盾,是诸多矛盾现象的根源所在。在这些矛盾的形式中,人民在网络文学中可能释放出的巨大创作热情和阅读热情被压扁在资本主导的生产界面上。
当然,这并不是要彻底否定网络类型文学,而是说,只有在直面真实矛盾的基础之上,那些真正值得珍视的经验才能够被准确地拣选,一种属于人民的网络文学才有可能从期待走向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