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前查办一起特大侵犯网络文学网站著作权典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关停11个侵权盗版小说网站、两个侵权App平台。在这起侵权案件中,30余家网站500余万部作品遭盗版,被点击量18.9亿次,犯罪嫌疑人日均非法获利近6万元,案发时共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运营盗版网站数量之多、时间之长,非法获利、侵权数、被点击量之巨,均为全国罕见。(10月26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网络文学著作权蕴藏的巨大商业价值,日益成为不法分子空手套白狼的觊觎目标,由此导致了网络文学侵权案件数量节节攀升,侵权行为也日趋职业化和专业化,侵权者不仅内部分工明确,也有独立的行规和准则,网络文学侵权的灰色产业链条愈发完整。这不仅给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也扰乱了网络文学的市场秩序,其危害不容小觑。
不可否认,网络文学侵权现象愈演愈烈,虽然与侵权行为的隐蔽性强、权利人维权难度大有关,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惩治不够坚决有力,才助长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当前,由于相关法律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部门一般只对网络文学侵权者施以行政处罚,对涉事的网络平台也只能要求其强化自律。即使权利人诉诸法律,司法裁判也很难将惩罚性赔偿作为惩戒侵权者的标配,侵权者没有切肤之痛,自然行为放肆、后顾无忧。尤其是惩治的对象只涉及侵权者和网络平台,对点击网络文学——在事实上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其他参与者不追究法律责任的做法,更是让网络文学侵权的不法行为有了滋生土壤。
显然,惩治网络文学侵权不法行为,首先要加大处罚力度,提升违法成本,防止其蜕变成一种难以剔除的商业潜规则。这既要对侵权者处以惩罚性赔偿,让其付出“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沉重代价,又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严厉的刑罚威慑倒逼其不越雷池半步。相信有了经济上的得不偿失和深陷牢狱之灾的双重威慑,侵权者必定不敢再肆意妄为地作茧自缚。
众所周知,侵权者的不法企图之所以屡屡得逞,很大程度上缘于不良网络平台的鼎力相助。故此,要使侵权者的不法企图“胎死腹中”,还应对参与利益分配的网络平台予以严厉惩戒。这其中,失信惩戒不失为有效办法。须知,信用不只是商家的招牌、商业的润滑剂,更是商家的立身之本。网络平台为分得非法利益的“一杯羹”而置自身信用于不顾,既是一种短视行为,更是一种为虎作伥的违法行为,在网络平台没有刮骨疗伤的自律魄力时,必须对其及时祭出“失信惩戒”大棒,从而以“一处违法、一处失信、处处受阻、甚至有可能一次性死亡”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迫使其如同珍爱生命般珍惜信用,主动自觉地不为侵权者的不法行为提供信用背书。
当然,有效震慑网络文学侵权不法行为,除了监管和法律的惩治要有刮骨疗伤的魄力外,参与网络点击的公众,也要有魄力对涉嫌侵权的网络文学说“不”。只有多方共同威慑,侵权者才可能在人人喊打的法治氛围中无处遁形。如此,网络文学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和健康清朗的愿景,才真正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