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的资本运作历程
2014年12月,腾讯收购盛大文学,宣布成立阅文集团,统一管理和运营原本属于盛大文学和腾讯文学旗下的起点中文网、创世中文网、潇湘书院、红袖添香等网络文学品牌。这是网络文学领域非常重要的一次资本转移。正如2004年盛大文学收购诸多文学网站,网络文学从此进入产业化阶段,腾讯收购盛大之举,可以说是资本对网络文学的又一次资源整合与规则确立。
与此同时,“IP”(Intellectual Property,即将一部具备知识产权的作品进行多平台、全方位的改编,如影视、游戏、动画等)成了近两年中国影视界炒得最火热的概念之一。如果说此前最热门的小说影视改编,如《唐山大地震》《金陵十三钗》《归来》《道士下山》,还是基于传统文学机制中的作品,而今则基本成了网络小说的天下:《甄嬛传》《何以笙箫默》《匆匆那年》《左耳》《花千骨》《盗墓笔记》等。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共有114部网络小说被购买影视版权,网络小说已取代传统文学机制下的作品,成为中国影视剧改编的富矿。
回顾网络文学的发展历程,这几乎就是一段资本运作的历程。上世纪末,“榕树下”等文学网站的出现,当其时还只是传播载体的变化,网络文学的内核与传统文学并无大异。而网络文学一旦与商业机制相结合,就走上了一条充分市场化的道路,与传统文学机制渐行渐远。
全新创读关系的形成
2002年,吴文辉等人创办起点中文网,同时开启“VIP订阅制度”;2004年,起点中文网等文学网站被盛大文学收购;2014年,吴文辉任腾讯文学CEO。吴文辉的职场历程,可以视作网络文学资本运作历程的一个缩影。网络作家猫腻在获得2015年腾讯书院文学奖“年度作家”后接受采访时说,吴文辉开创的VIP订阅制度是“网络文学最重要的制度”。他说,虽然有些作家在其他方面有很高的收入,但没有人敢放弃VIP订阅。没有人可以承受长年不挣钱的写作。VIP电子订阅直接让网络小说创作向长篇发展,定位也更加清晰——你就是商业化的东西。
猫腻在谈到VIP订阅制度时之所以底气十足,是因为他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经“封神”(2015年2月的“网文之王”评选中,猫腻和唐家三少、梦入神机、辰东、我吃西红柿同被选为网络文学“五大至尊”),有足够的“死忠粉”追随,他们的付费阅读与周边产品的购买足以支持与激励作家的写作。然而,对于超过200万的注册网络小说作者来说,VIP订阅制度的梯级次序与创读互动,是一条救赎之途,也是一张巨大的罗网。
普通网络小说作者在与网站签约之前,要先免费上传数万到数十万不等的文字,这个阶段也是网站考验作者、培养人气的阶段。事实上,以现在网络文学机制的成熟度,如果没有签约之后编辑的推荐,新人的作品基本不可能获得轰动效应。而一旦获得签约,可以开设VIP章节,作者即进入了一个比自由写作严酷得多的环境。
在这种环境设定下,一个作者可以追求的,一是网站的“全勤奖”,即每日更新一定数量的文字(唐家三少因为“十年不断更”创造了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一是所谓的“月票”。只有正版订阅的读者才有资格投月票,月票的多少会影响作品在榜上的排名。几乎所有作者都会在更新每章或数章之后,向订阅用户发出“求月票”的吁请。
每一个正版订阅用户都有对作者打赏、催更的权利,甚至还有购买“加更票”的设定,可以要求作者每天加更6000字、12000字,而不是保底的3000字。通过正版订阅、月票、催更、打赏、加更票等一系列商业化设定,读者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权利,而作者俨然变成了文字的计件工人,他们的压力既来自编辑(是否“强推”、写作指导),更来自直接面对的读者。来自读者的直接压力,是写作者在从前的文学创作环境中不曾感受过的,而编辑作为中介在作者与读者之间树立的壁垒也已经被打破。支持者会认为这种机制能够促进网络文学作者之间的直接竞争,削弱了编辑的操控权;然而,它也取消了编辑或出版机构对创作者的保护,让作者必须直面读者的索求与苛评。
动辄长达数百万字、至少横跨一两年的写作过程中,几乎没有作者能从头到尾保持良好的写作状态,因此,诉苦、求情就成了网络小说作者解释与求票的常规手段,他们不惜向读者分享自己生活中的种种艰难与变故,朋友聚会、领导问责、身体疼痛、亲友病逝,都会被写进某篇更新文字的底部,成为索要月票或请求原谅的理由。这种场景实际上构成了读者对作者创作过程的围观与介入。作者选择什么时间创作、创作数量多少,都不再由自己控制,而必须受制于读者的阅读需求与阅读期待,否则将会遭到订阅用户的抱怨、投诉甚至言语攻击。一位女性网络小说作者曾向我解释为什么起点中文网或17K小说网的读者流更大,但她更喜欢在晋江文学网、红袖添香等女性网文平台上写作,主要原因就是女性读者对于作者因身体或家庭变故导致的断更抱有更宽容的心态,一些男性读者的冷言恶语则让她吃不消。
网络文学“文学性”的缺失
不仅仅是速度与数量,网络小说的内容同样受制于读者。订阅数或点击量、月票或榜上名次,对于一部小说的生死,都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一部穿越小说的作者曾在呼吁读者订阅正版时表示,如果一本书的订阅数与追更率不高,网站编辑有“一万种方法”让这部小说夭折。因此作者需要去摸索如何写作才能提高作品的KPI(关键绩效指标),从而保障作品的生存。
理解了网络文学机制,就能理解网络文学的世界为何如此繁盛,又如此荒凉。一方面,残酷的竞争让众多作者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吸引读者并留住他们。作者不敢冒犯读者,但又生怕他们产生审美疲劳,因为新的作品既要有新的招式,又不能太过陌生。比如“历史军事”一类的作品几乎全都基于“穿越”(“穿越”可以给读者一种熟悉感或关联性),但“穿越”方式可以千变万化,从“单穿”到“双穿”“群穿”,甚至上万人、上亿人的“穿越”。“穿越”的目标也不断扩展,把中国历史“穿”得千疮百孔,小说作者的目光又转向日本、美国、欧洲。另一群作者则将“穿越”目的地设为某个架空的朝代或外星系,总之既花样翻新又满足读者需求。这就是所谓“类型化+爽文”。
“类型化+爽文”,意味着作者与读者之间形成了一套已成规范的契约,作品如何开端、发展、转折及收尾,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军事必须热血,“穿越”必然王霸,坏人嚣张必须打脸,“种田”必须穿插“宅斗”。主流读者的阅读期待必须满足,其后才是作者个人特色的发挥。由于连载的特点,每日的更新中,要给读者几个“爽点”,结尾要设下“钩子”,这都在写作的技术考量范围内。
从传统小说的角度审视网络小说,会觉得这些类型看上去缤纷多彩、千变万化,但叙事方式的多元化严重欠缺。几乎没有哪一部网络小说敢于使用大规模的倒叙、插叙、蒙太奇,作者们也不敢将限知视角贯彻到底,更谈不上语言操练、文体试验与诗性叙事。整体观之,商业资本控制下的网络文学,是向中国“说部传统”的一次大规模回归——一切服从于“故事”,情节不惧重复,调动所有元素,只求抓住读者。
但事实上,在资本的控制下,在“IP热”的背后,网络文学的位置相当尴尬。从投资—回报的角度来看,网络文学显然不是主流的艺术形式,影视、电子游戏等娱乐形式的吸引力与吸金力都要比文字大得多。所谓“大IP”,与其说是作为源头的网络文学本身,倒不如说是变换形式对小说的粉丝进行深度的榨取。而以“大IP”为追求的商业机制,对于网络文学的创作与传播的另一种后果是,会让网络文学变得更加单一。
网络文学在中国的兴起,曾经被视为对传统文学机制的“逃离”:没有办法在传统文学机制中依序上升的文学青年,借助网络的力量展现自己的才华,赢得关注、支持与资源。然而,资本力量足以将逃离变成另一种陷落,文学的独立性并不因为离开传统文学机制就变得更强,相反,资本力量压迫下的职业写作,可能会受到更全面、更细微的控制。而如果批评界与研究者只是盯着那些热门“IP”,用商业的逻辑来选择批评对象,那么,网络文学的批评者只会成为资本力量的合唱队,网络文学的研究者只会成为商业案例的分析师。